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3)第28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姚元本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姚元本,男,云南省楚雄州看守所辅警。6月16日17时50分左右,姚元本同志在正常上班期间出现身体不舒服状况,6月17日凌晨2时50分左右,该同志在家中出现呼吸困难,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
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视同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邮编:675000,通讯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0878-336916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