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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3)第23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陈文婷等2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陈文婷,女,云南省楚雄监狱职工。2023年6月6日10时20分左右,在楚雄监狱警体中心参加监狱组织的职工运动会羽毛球比赛过程中扭伤右脚。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2、徐永平,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鹿城供电局职工。2023年6月2日11时30分左右,在滇中物业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参加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举办的职工羽毛球比赛过程中,左脚膝盖意外受伤。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2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邮编:675000,通讯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0878-336916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