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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22-0825001 公文目录:工资收入分配 发文日期:2022年08月25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25日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楚人社发〔2022〕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用人单位: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我州楚雄市、禄丰市属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其它八县属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元。

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州最低工资标准落到实处。

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

附件下载: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pdf  47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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