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楚人社发〔2022〕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用人单位: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我州楚雄市、禄丰市属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其它八县属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元。
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州最低工资标准落到实处。
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
附件下载: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pdf 47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