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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22-0104005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1年04月2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04日

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系列宣传之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的人员范围是哪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的人员范围大致包括以下三类:

(一)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公益一、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然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具体的办法按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单位如何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答:单位按工资总额的16%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工资,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实行属地化管理。主要有以几个环节:

(一)单位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天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二)单位变更登记。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三)人员参保登记(新参保)。参保单位因招聘录用、分配安置、跨制度跨统筹调动委派等原因新增编制内人员的,要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新参保)

(四)人员续保(转入)。参保单位停保人员由于停保原因消失需要恢复缴费或统筹内制度内人员调入,需办理人员续保(转入)

(五)人员停保(转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由于调动、参军、上学、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辞职、开除、失踪、及单位合并、撤销、破产造成人员流动,需办理人员停保(转出)。

(六)人员信息变更。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需办理需人员信息变更。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参保人员工作发生变动,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

四、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如果辞职,是否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退还个人缴费本息?

答:不可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辞职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继续参保缴费至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界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只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五、参保人员中途死亡的,个人账户存储额(余额)是否可以依法继承?

答: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75号)规定:“个人账户存储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如何申报领取养老金?

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的,还需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条件才能享受基本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前符合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核准认定的工龄。

对于申报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首先由机关事业单位对个人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核实,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审批机关批准退休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待遇和发放。

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后待遇如何衔接缴费年限的长短会不会影响退休待遇?

答:待遇的衔接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已建立起待遇与缴费挂钩的激励机制,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长短与退休待遇高低密切相关,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待遇越高,反之越低。

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我州同步建立了职业年金,请问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是多少,如何办理,如何领取?

答:2014年10月1日起,我州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为改革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包含已退休人员)建立了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是: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4%缴费;职业年金的参保缴费、办理程序、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一致,同步办理。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按月发放,发完为止。参保人员出国(出境)之后可一次性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给本人。人员死亡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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