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州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州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0〕32号)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人社服务质量,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审批办理的劳务派遣经营企业涉及延续、变更、注销、补正、年度核验等相关事项统一交由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审批办理的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延续申请等事项统一交由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三、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云南省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系统办理的368户用工单位有关协调劳动关系的集体合同审查、用工备案、录用未成年工登记备案、企业经济性裁员方案审查等公共服务事项统一交由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调解与劳动关系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联系。
楚雄州人社局联系人:王建华、柏玉美
联系电话:0878 3369819、3369252
楚雄市人社局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0878—6550177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