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1601000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楚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组织实施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开展的州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核定工作。
13、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州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州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州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与州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楚雄州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及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州医疗保障局推进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州医疗保障局负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标一流、争先进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系统自身建设,人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州级部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中名列优秀等次。主要工作成效如下:
1.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州城镇新增就业4.1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1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7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0%、113.3%、117.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低于4.2%的控制指标。全州共培训农村劳动力46.56万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4万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55.2%和220.3%。全州新增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3727人(户),贷款金额5.50亿元。
2.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80.3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1.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3.67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1.73%、100%、109.6%。全面落实社保降费政策,全州共计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轻缴费负担2.9亿元。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力度,为392户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596.31万元,连续第15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3.人事人才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2019年共批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896名,其中招聘紧缺人才306名。大力推进“彝乡名匠”等八项“彝乡英才”培养工程,全州共推荐选拔“彝乡英才”133名,其中“彝乡名匠”35名。推荐选拔第十一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29名,新增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名,新增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5个。新增云岭技能大师3人,新增高技能人才3006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6万人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826人。
4.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巩固。全州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1.94%,仲裁结案率达100%。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年共巡查用人单位1803户,涉及农民工5.17万人,化解欠薪项目212件,为9.86万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95.83万元,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形势总体平稳。
5.人社行业扶贫成效显著。全州共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3.85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384.72%;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2.69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26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5.4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66%。全州共创建就业扶贫车间152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3655人;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7561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实现了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待遇。
6.人社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持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发上线“一部手机就业通”公众号,着力提升面向城乡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现代化、信息化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同时,启动彝州农民工治欠保支监管系统项目建设,切实保障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楚雄州社会保险中心(副处级);
3.楚雄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禄丰县黄土坡工作新村居民管理工作站;
5.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
离退休人员7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39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2.44万元,占总收入的98.7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1.14万元,占总收入的1.27%。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92.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1019.25万元在我局决算报告中反映,2018年以前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由社保中心单独做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57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7.76万元,占总支出的40.90%;项目支出3883.55万元,占总支出的59.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23.4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1019.25万元在我局决算报告中反映,2018年以前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由社保中心单独做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87.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09.9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转隶单位公用经费随人员划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83.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3.4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1019.25万元在我局决算报告中反映,2018年以前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由社保中心单独做决算。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人社就业、社保、人才及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2.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6%。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81.9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1019.25万元在我局决算报告中反映,2018年以前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由社保中心单独做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0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8%,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离退休经费支出以及项目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职工的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21.69万元,完成预算的6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05万元,完成预算的76.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预算的57.6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0.0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本年未发生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7万元,决算数13.05万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2.5万元,因车辆购置年份早,行驶里程多,磨损严重,维修频率高,油耗增加,加之工作需要业务派车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5万元,决算数8.64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费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幅较大。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14万元,增长10.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万元,增长23.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下降3.8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上年决算数为0万元,本年无支出数;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13.05万元, 较上年增加2.5万元,因车辆购置年份早,行驶里程多,磨损严重,维修频率高,油耗增加,加之工作需要业务派车较上年增加,所以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接待费决算数8.64万元,较上年减少0.35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费较上年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5万元,占60.17%;公务接待费支出8.64万元,占39.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农民工服务、劳动者权益保障、执法监察、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险经办及基金监督、大学生村 官管理等工作,以及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8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人社厅及十县市来访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9.48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同。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保障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正常运转,主要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534.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93万元,固定资产363.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0.4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3.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20.70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560.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1.51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260平方米,账面原值14.1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6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34.12
|
119.93
|
363.78
|
23.10
|
8.50
|
0.00
|
332.18
|
0.00
|
0.00
|
50.41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4.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1601111
附件下载:州人社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230507581352020092511295743520201013104912427.xls 13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