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关于“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被评价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知
州级有关部门及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规定,按照单位申报,审核测评,会议决定,社会公示,的程序,经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决定,下属6户企业被评价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现通知如下:
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
楚雄州汽车运输公司
云南云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新华印刷二厂有限责任公司
楚雄州锦星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楚雄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代章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