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时制审批办理程序
一、申请
特殊工时制审批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本州内中央、省、州属(或州内跨区域企业)单位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提出申请。其余单位向县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联系电话: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0878-3369819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6124856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7720288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5215056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7225151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3369819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6222433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6711627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8216991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8712572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4126276
用人单位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或送审报告;
(2)《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一式3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书面劳动合同样本,签订了集体合同的需提供集体合同样本;
(5)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
(6)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7)实行特殊工时员花名册;
(8)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期满一年后再次申请的,应当书面报告前期执行情况;
二、受理
受理后,由承办人员进行初审,对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的应当立即告知用人单位补正相关资料。
对申请单位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形式,申报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和工种符合规定的,审批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申请单位发出书面批复。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批承办人员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