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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19-1225254 公文目录:调解仲裁 发文日期:2014年11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人社局以“调解优先、主调辅裁”促劳动关系和谐

        “仲裁员同志,谢谢你们,我们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就解决问题,大家心里都非常舒服”。打工人员孙某等11人与某房地场开发公司负责人紧紧握着州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的手不停致谢,这是近日在州人社局仲裁院调解室发生的一幕。原来邝某因为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问题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向楚雄州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着不遗余力以柔性的方式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为主,在开庭前第四次调解中,经过负责受案的仲裁员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反复开导和做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单位支付给孙某等11人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44万余元,双方握手言和后都表示对这样温情调解的结果很满意。
        楚雄州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遵循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基础上,简化办案程序,积极推行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的办案工作机制,坚持阳光仲裁,调解优先,围绕“五必调”的原则,即受理仲裁申请必调,立案审批后必调,仲裁庭审前必调,庭审结束时必调,裁决送达前必调,通过强调解、重沟通、增和谐等工作方式,较好的拓展和增强协商化解纠纷的时间和空间,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
        据统计,1-10月州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的21件案件中,有18件经仲裁院积极主动主持调解实现调解结案,占受理案件的85.7%,,比上年同期增加40%,下步,州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还将不断总结办案经验,着力提升快速调解,温情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图/冯涛   文/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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