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楚雄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较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失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筹集和管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努力做好基金的预算、核算和分析工作,准确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地税征收、财政监管、社保支付”的基金管理机制。三是合理设置失业保险经办岗位和业务流程,不断健全和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机制,实现经办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四是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使用的监督,实现了对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拨付、发放全过程的有效监督。
截止2011年上半年,全州失业保险参保109836人,收缴失业保险费10.98万元,全州3723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共发放失业救济金605.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