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
为方便群众申领和使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满足群众自愿选择社保卡发卡银行的需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安排,我州自2025年5月15日起,启动社保卡跨行换卡工作,届时持卡人办理换卡业务时,可自愿选择社保卡发卡银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楚雄州内已申领云南省社保卡的持卡人,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社保卡跨行换卡。
二、办理地点
州本级、10县(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服务窗口,各乡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或党群服务中心。
三、可选的社保卡发卡银行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5家社保卡合作银行。
四、办理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社保卡。
五、收费标准
按照规定,办理跨行换卡,由制卡银行代收22元的社保卡(IC卡)工本费。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本地人社服务窗口或乡镇服务窗口办理跨行换卡业务。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到就近的办理地点提出发卡银行变更申请,认真阅读并签署《云南省社会保障卡变更银行告知承诺书》,办理完成后,原社保卡的社会保障应用功能注销,经办人员向申请人出具《云南省社会保障卡注销确认单》和《云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通知单》。
(二)申请人到新发卡银行网点申领新卡。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云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通知单》,到新发卡银行网点办理社保卡。
(三)申请人到原发卡银行网点办理原卡金融功能注销。按规定,原社保卡的社会保障应用功能注销后,应尽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社保卡和《云南省社会保障卡注销确认单》,到原发卡银行办理原社保卡金融账号注销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办理跨行换卡未满6个月的,不得再次申请变更发卡银行。
(二)原社保卡金融账户如绑定了社保缴费、养老金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领取等相关金融服务的,请在新社保卡办理完成后,尽快到相关部门报备,避免相关缴费扣款失败造成违约、养老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领取失败的情况发生。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