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为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及制度,楚雄州印发了《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楚政通〔2014〕39号),按通知要求,楚雄州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推动与居民参加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逐步建立健全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楚雄州2022年共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州级补助资金2225.9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州级预算资金2,225.95万元已全部拨付至楚雄州各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户,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论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州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0.10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 |
13.50 |
90% |
过程 |
20 |
19.60 |
98% |
产出 |
35 |
31 |
88.57% |
效果 |
30 |
26 |
86.67% |
合计 |
100 |
90.10 |
90.10% |
综合结论: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州级补助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政策效益明显。但仍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发放宣传不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变更维护不及时等情况,楚雄州需进一步加大参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监管力度,督促养老待遇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财务基础工作扎实,核算规范
2022年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务基础工作扎实,核算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政策规定。楚雄州各人社部门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了岗位责任、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同时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缴费情况、个人账户记账、基础养老金发放及信息修正等及时申报、办理、审核和审批,并将财政补贴及时划入其个人账户。
(二)严格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明确了各项基金管理程序。业务经办机构内部建立了一系列相互制约的制度及管理措施,明确各项基金管理的程序,包括基金预、决算制度,基金收入会计核算制度,与财政等部门定期对账制度基金支出审核程序等,做到了基金收支规范化、程序化。二是构筑资金流失防范体系,为避免不符合身份人员冒领各项保障资金现象发生,各县市有针对性开展了工作,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要求各乡镇经办负责人、村(社)经办负责人对领取待遇人员日常认证和定期认证。在保费征缴环节,各县市积极与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协调,形成了规范的缴费工作流程。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
2022年楚雄州人社局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开展了绩效自评,出具绩效自评报告。但绩效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不能覆盖项目实际产出和效益;二是楚雄州各县、市人社部门并未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未出具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自查工作开展不到位;三是县级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不到位,如:楚雄州财政局于2022年年初已将州级补贴资金拨付至各县、市财政,但禄丰市财政局于2022年12月20日才将州级补贴资金拨付至禄丰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户,县级财政资金兑付时间较晚。
(二)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发放宣传不到位
一是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升级,楚雄市、禄丰市、永仁县、大姚县、姚安县、牟定县等地无法办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业务,故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结转至下一年发放,当年度未能及时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二是丧葬补助金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主动领取意识不强,未能及时提交领取丧葬补助金的申请材料,导致丧葬补助金未能及时核定发放。如: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通过死亡台账和丧葬抚恤费台账进行比对,存在部分人员死亡已超过6个月,家属尚未申报办理丧葬抚恤费433人的情况。
(三)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变更维护不及时
2022年楚雄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业务从“云南人社待遇统一发放平台(FES)”进行线上办理,经项目组实地调研,楚雄州各县、市每月均会出现多例养老待遇发放过程中因参保人员信息不正常(银行卡注销或状态不正常)发放失败退回等情况,主要原因为:部分参保人员意识薄弱,个人信息变更未能及时、主动的在当地经办部门登记变更信息,从而导致养老金发放失败,发放准确率降低。
五、建议
(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建议楚雄州人社局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绩效目标应明确、内容具体、覆盖项目产出和效益;同时细化、量化绩效指标,规范设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效益和满意度指标。二是严格要求楚雄州各县、市人社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对各县、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发放工作进行自查自评,便于下一年度工作开展。三是楚雄州财政应加强对各县、市财政的监管,督促各县、市财政及时、足额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户。
(二)提高监管力度,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建议楚雄州人社局针对各县、市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发放情况,每年开展1-2次的抽查。一是及时核实2022年因系统业务升级未能及时拨付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是否已拨付到位;二是对死亡台账和丧葬抚恤费台账进行比对,针对人员死亡已超过6个月但仍未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的应督促各县、市人社部门及时办理;三是建议楚雄州各人社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群众对政策的理解程度,提高民众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数据信息核对,提高参保人员信息的准确率
建议各县、市人社部门强化数据信息稽核工作,每年度针对错发、漏发、多发及发放失败的情况进行数据统计,以此提高补贴发放准确率。一是针对错发、多发的情况应及时追回;二是针对漏发情况及时补发到位;三是针对发放失败的情况,各县、市人社部门进行数据比对,针对多次发放失败的情况应重点关注,要求所属乡镇及村委会列为重点关注对象,一旦发生个人参保账户信息变更及时上报人社部门,保证养老待遇及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