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一)考试方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所占权重为40%,面试所占权重为60%。
(二)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工会工作相关政策,以及社会工作、党群服务工作、时事政治、综合能力测试等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4.笔试成绩公示和公布。笔试成绩公示3天,公示期间仅接受参加考试但成绩为0或被标记为缺考、对违纪有异议的人员查疑,查疑结束后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天内,通过“楚雄惠工社会服务中心”“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岗位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着重考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团队协作及岗位履职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递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四)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天内,通过“楚雄惠工社会服务中心”“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较高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人员、学历较高人员、相同学历下持有学位证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告。通过“楚雄惠工社会服务中心”“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
(三)资格复审内容
1.资格复审审核报名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七、体检
(一)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
(三)体检由州人才发展公司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八、考察
由中心及州人才发展公司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征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九、拟聘用人员确定
(一)根据岗位报名人员的综合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楚雄惠工社会服务中心”“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和管理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报名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服务单位选择,选岗后中心与聘用人员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岗位为工会社工。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再继续签订。
(二)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违反中心管理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聘用期间,中心可根据工作需求对聘用人员进行调岗、调整工作地点等。
十一、递补
报名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薪酬待遇
(一)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中:基础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年度绩效2000元。岗位工资与社工工龄、学历、技术技能专长等挂钩。前述薪酬含五险一金个人应承担部分。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的80%计发。
(二)购买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基层工会的相关福利待遇。
十三、招聘纪律
(一)州人才发展公司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组织及实施。
(二)招聘工作接受州总工会及社会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报考和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四、其他事项
(一)请报名人员关注“楚雄惠工社会服务中心”“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如招聘计划调减、考试成绩公示等普遍报名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微信公众号公告,所有事项凡在微信公众号公告即视为报名人员已经知晓。
(二)报名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人员要确保报名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名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参加此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人员的综合成绩保留一年有效期,可作为空缺岗位补录的参考条件之一。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楚雄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和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0878-3117323
附件:2024年楚雄州工会社会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楚雄惠工社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