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州运营集团)于2019年3月29日注册,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公司资产总额为515.92亿元,为商业一类国有企业,具有AA信用等级,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全额出资,授权委托楚雄州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管理的州属国有企业。结合州运营集团中层管理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州10县市党政机关中公开选调3名优秀干部到州运营集团工作,现就公开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楚雄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包含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在编人员。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选调。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州运营集团中层正职2名。
州运营集团纪检监察室副主任1名。
四、选调人选及资格条件
选调人选必须是楚雄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包含专业
技术人员)在职在编人员。除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楚雄州州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职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组织人事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为准;
3.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违纪记录,无涉黑涉恶记录。
(二)任职资格
1.州运营集团中层正职岗位。除符合基本条件外,需具备10年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经历,熟悉党委政府机关事务,具有住建、招商、林业或搬迁安置、编制管理、经济研究等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沟通能力,现任实职正科级领导岗位满2年以上,具备有农业经济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相关专业学历资格者优先。
2.州运营集团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岗位。除符合基本条件外,需具备5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熟悉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具有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沟通能力,现任实职副科级领导岗位满5年以上,具备工程项目管理相关专业学历资格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原因不宜选调的。
五、选调方式及程序
采取单位推荐和自主报名的方式,开展资格初审、面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公开竞聘上岗。其中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下午6:00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将相关报名材料PDF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姓名+应聘职位)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材料报送邮箱:472451981@qq.com
3.报名所需材料:《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业绩证明及荣获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交的《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报名表》需本人签字按手印,方可报名。
4.报名咨询:
联系人:夏萌婧,13987813256。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147号(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选调人选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拟定在2024年4月上旬,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期间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和近三年工作总结。根据面试情况,结合面试人员与拟选调岗位的匹配性情况,经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选调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办理选调手续。
六、有关要求说明
(一)待遇保障。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办字〔2018〕79号)文件中《关于支持机关干部和事业人员到楚雄州州属国有企业工作的办法(试行)》关于“到楚雄州州属国有企业任职的干部,其薪酬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低于原职务或职级待遇”的要求,原则上从职务层次、经济待遇等方面按照不低于原待遇标准的原则,落实相关保障。
(二)人员身份说明。选调人员正式到公司任职后,原单位编制和身份不再保留,行政关系、劳动关系、工资社保、党组织关系一并转移。由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公司认可其在原单位的经历、任职和工龄。
(三)相关纪律要求。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公开选调过程,接受楚雄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以及社会的全程监督。
(四)监督举报电话:
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0878-6010389
报名者在报名、面试、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报名者应保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在发出面试、考察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名者不按时到场或不按时领取相关通知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报名表
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