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云南省楚雄州百名高级中医(民族医)制药加工技师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楚就提办〔2023〕17号)文件要求,云南省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云南省楚雄州百名高级中医(民族医)制药加工技师申报评选工作。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考察了解、征求意见等程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现将“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云南省楚雄州百名高级中医(民族医)制药加工技师”培养人选100名初定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4日至8日。如对人选资格条件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云南省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78—3369256、3369257,邮箱cxzrsj_zynljsk@163.com。以书面形式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2幢604室,邮政编码:675000(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云南省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
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