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楚雄州2019年度劳动执法年审已审核结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20年5月1日—7月30日(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
二、年审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重点内容为:劳动合同订立及履行,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工资支付,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工资集体协商,劳务派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等情况。
三、年审方式和程序
(一)年审方式:“双随机、一公开”
(二)年审程序:
1.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双随机抽查系统”,按照不少于辖区内监管用人单位总量的10%确定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
2.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实地巡查或要求被抽查的用人单位通过“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填报单位劳动用工数据后,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年审数据进行审查,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四、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劳动执法年审,按《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用人单位不如实申报年审数据的,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年审结果
楚雄州2019年度劳动执法年审,共通过“双随机”方式抽查用人单位626户,年审合格的用人单位587户,已注销的用人单位34户,已停产的用人单位5户。
六、特别说明
(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认定为已按规定参加2019年度劳动执法年审:
1.被抽查的用人单位,在年审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完成年审申报的。
2.在年审申报时间(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内,未被抽查的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可自行打印此次公告,作为已按规定参加2019年度执法年审的依据。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