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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作者:浏览量:

孔成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制定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职工体检管理办法》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21号)规定:“17.注重关怀干部身心健康和家庭生活。探索建立干部身心健康服务保障体系,落实和完善干部体检制度,保证每年不少于1次的全面体检,保障体检经费来源,分级建立体检档案。积极开展干部心理健康科学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健全干部心理疾病干预和救助机制,营造有利于保持干部心理健康的良好环境。”为贯彻落实此文件,楚雄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18〕22号),对干部体检、经费保障也作了要求。

除了关心关爱干部身体健康,州委组织部2018年转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关心关怀干部心理健康有关工作的文件的通知》。对干部正确看待、科学认知心理健康问题,引导广大干部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强化精神卫生意识,保持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作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目前我州各级各部门对干部体检工作均比较重视,处级及以上干部(含离退休)由州干健委每年统一组织健康体检(2020年改为2年一次)。其他干部职工由各单位按照省州及单位内部规定1—2年统一组织健康体检。体检费用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云工发〔2018〕44号)可以用单位工会经费开支,也可根据各单位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用单位其他费用开支。当前,基层财政主要存在“四难”,即:“收入增长难、支出增长难、保障平衡难、债务风险防控难”。特别是因工资和个人民生等刚性支出增加迅猛,部门民生支出提标扩面意愿强烈,导致财政收支矛盾尖锐,出现“保障平衡难”;政府债务,特别是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方面,化解手段有限,防控债务风险压力巨大,出现“债务风险防控难”。2019年以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入大幅下降,特别是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力越来越大。中央明确要求,民生保障政策要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目前公共财政以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州县财政根本无力解决扩大保障范围后的增长支出,无法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谢谢你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夏利洁,0878—338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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