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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作者:浏览量:

彭丽英代表,你好!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基层事业单位工人增加技师名额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和聘任工作,2004年,原省劳动保障厅和人事厅下发了《关于试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考评和聘任的通知》(云劳社〔2004〕23号),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技师实行职数限额控制,技师职数原则上按技术工人总数的3%确定,各地区、部门的工人技师职数,由省人事厅统一确定、下达和管理”。随后,2005年原省人事厅调整下达了楚雄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控制职数,总量为工人总数的5%,以后未再进行过调整。这些规定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属于部门规章,具有强制力,因此,楚雄州一直执行工人总数5%的技师控制职数至今。

多年的工考工作实践,我们对县市技师申报考评中的矛盾困难比较了解。主要是符合晋升条件的人数众多,而受技师职数5%的限制,实际能参加考评晋升的人数很少,造成“僧多粥少”的局面,致使许多同志达到晋升条件而无法申报评审。申报组织过程中,工人技师职称晋升问题都会成为难点、热点问题,社会反映强烈。

2019年,楚雄州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职数空岗77名,以此为基础,我们在2020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中,按照各县市事业单位工人技师空岗数乘以20%来确定申报人数,力求使这项工作的开展做到平衡、平稳、顺利。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岗位紧缺的问题,州县人社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相应的调研,向上级提出了一些工作建议,比如效仿近年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中的做法,将工人技师职数和晋升条件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倾斜。从目前的情况看,楚雄州一时还无法突破技师职数5%的限制,也就无法以申报人的履职年限和工龄作为晋升技师的唯一条件。但我们会积极将矛盾困难向上级反映,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力争使这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波,336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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