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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桥镇石桥河新村:集体经济补助添保障 村民养老更安心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1日作者:刘玉磊浏览量:

自2025年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沙桥镇石桥河村委会新村小组积极响应政策,在提升村民养老保障水平、助力乡村振兴中交出亮眼答卷。截至目前,该小组已通过村集体资金补助养老保险缴费惠及124人,补助资金达3590元,成为南华县首个完成试点工作的村组。

政策激励显成效,参保热情高涨。试点工作明确,补助对象为2025年7月10日前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当年费用的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当年缴费满1个月以上的人员。按照“每人每年缴费额10%托底补助(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政策红利直抵村民手中。

“以前总觉得养老离自己还远,现在集体给补助,缴得越多补得越多,咱也得为晚年生活早做打算。”新村村民的朴实话语道出了政策的吸引力。试点开展后,原本持观望态度的村民纷纷主动参保,新村小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越来越多村民为未来养老增添了“定心丸”。

资金管理严规范,保障安全高效。为确保补助资金用在实处,新村小组的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全部来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由镇集体“三资”代管机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补助资金按时足额缴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精准记入补助对象当年个人账户,全程透明可追溯。

规范的资金管理让村民吃下“定心丸”。截至目前,石桥河新村小组43户239人通过村集体资金奖补惠及124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123人3090元补助资金已全部存入到个人养老保险金账专户,1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村民也获得500元补助,资金发放精准高效,为村民养老保障“添砖加瓦”

民主决策聚民心,基层治理提质。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村委会严格遵循“三资”管理要求,先后召开2次成员代表大会,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集体经济投入比例等核心内容交由代表表决,通过后全程公开公示。这一做法让村民全程参与政策制定与监督,充分保障了知情权、参与权。

“政策怎么定、钱怎么花,都是我们自己商量着来,心里踏实!”民主决策的落实,不仅让补助更合理、程序更合法,更提升了村民对集体工作的信任度,增强了村集体凝聚力,为乡村振兴营造了和谐氛围。

作为南华县首个完成试点的村组,石桥河新村小组的实践为集体经济补助养老保险工作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下一步,沙桥镇将以石桥河新村小组的成功实践为样板,在全镇范围内推广集体经济补助养老保险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政策细节,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村集体和村民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和民主决策机制,确保每一笔补助都用在刀刃上,切实提升村民的养老保障水平,让“集体温暖”持续滋养乡村,让村民养老更安心。(沙桥镇 刘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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