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优先”机制高效解“薪”忧
“没想到几天就能拿到16个月的工资!”4月28日,某公司职工王某激动地说。这是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护薪2025”专项行动的生动一幕。五一劳动节前夕,大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诉前调解”模式,为劳动者追回薪酬共计10.5万元,用仲裁速度传递民生温度。
该案王某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解除、工资等问题产生纠纷。王某原系大姚某公司的员工,2024年2月1日,王某被公司告知“双方已经于2022年9月解除劳动合同”,为此王某与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双方经过多次诉讼,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和大姚某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前存在劳动关系。随后,王某向大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发16个月工资。接到申请后,仲裁员本着“公平公正、调解优先”的原则,多次与双方沟通,通过法律解释、情感沟通等多种方式,帮助双方增进理解和信任,化解矛盾。经过多轮的沟通协商,双方逐渐放下了分歧。最终,在仲裁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公司同意支付王某工资10.5万元,双方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这一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针对劳动者反映强烈的“讨薪周期长、维权成本高”问题,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秉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工资报酬劳动争议案件实现“三优先”原则——优先受理、优先调解、优先裁决,对案情清楚、权责明晰的争议案件立即启动“1+1”调解机制,由劳动争议调解员组成办案专班,实行“一案一策”精准调解,坚持及时、快捷地处理双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成功化解了多起劳动争议案件,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更好地维护了劳动双方的利益。
下一步,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快速、便捷、低成本的解纷方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