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及时、公正地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力的保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办案本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对仲裁业务素质、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把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作为坚持依法行政和业务素质提升的第一抓手来抓,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仲裁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和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能力提升网上学习培训,2024年以来共组织6批15人次的仲裁员参加省、州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组织9名仲裁员、43名调解员参加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能力提升网上学习培训。通过学习,营造树正气、提效率、促和谐的良好氛围,把学习常态化作为仲裁办案人员的第一需要。
二是严把办案规范,精准处理案件。创新办案质量管理,规范案件受理、立案、庭审、调解、裁决和送达等环节的操作流程,通过严把“六关”,即严把制度关、严把立案受理关、严把庭审程序关、严把文书审核关、严把文书送达关、严把档案关,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度,做到“精辟分析、精确定性、精准裁决”,确保每个案件办理都在规范中健康运行。2024年以来,共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8件。
三是搭建多元平台,多方协调办案。针对案件高位运行,裁审压力不断增大的态势,积极探索多方协调办案机制,建立“工会+法院+人社+司法+检察院”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协调机制;在全县10个乡镇、3家事业单位、3家国有企业、13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29个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并由县仲裁委直接聘任劳动(人事)专(兼)职调解员82名,不断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同时,经常就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与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协调机制的各部门、各基层调解组织进行沟通和协商,提升劳动争议处理联动机制的协调办案效能。
四是强化调解工作,实行调解优先。针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特点,把“调裁结合,以调为主”作为办案原则,变“单纯办案、一裁了之”为“息诉止访,定纷止争”。将“刚性”裁决与“柔情”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实行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庭审中调解、裁决前调解的“一案四调”制度,注重法律宣传及心理劝导,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做到案前能化解的不立案,庭前能和解的不审理,裁前能调解的慎裁决。(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肖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