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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五严格”全力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6日作者:郭莉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程序,提高工伤认定水平,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聚焦“五严格”,全力做好工伤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8件,办理工伤认定17件,上报劳动能力鉴定资料28人。

严格业务规程。依据国家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大姚县实际,制定了《工伤认定岗位职责》《工伤认定经办流程图》和工伤认定一次性告知书等工伤认定业务经办规程和工作制度,明确各个业务经办环节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严格申请受理。单位和工伤职工个人咨询、申报工伤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依据工伤认定以及工伤保险条例耐心做好解答。制作申报工伤内容准确的材料清单,工伤经办工作流程图,摆放醒目位置,方便办事群众。做实工伤申报登记,完善《工伤申报登记制度》,在接到用人单位工伤事故报告或受伤职工报备时,及时做好登记,认真展开调查,详细了解受伤情况,通过询问经办人员或受伤职工,了解受伤职工的受伤时间、地点、事故原因、经过和治疗情况,针对各种不同受伤情形做好针对性的政策解释工作,第一时间掌握工伤案件详细信息和第一手证据资料。

严格初审初核。收到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上报的工伤申报材料,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在审核工伤申报材料中针对材料不齐的,依法依规开具《补正通知书》。审核当事人所申报的工伤认定材料后,规定时限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告知书》,注明不予受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其条款。

严格调查核实。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由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开展调查,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拍照、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当面询问制作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对疑难案件需要以相关部门出具文书为依据的,依法中止,中止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并向申请人出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通知书》。工伤认定经办过程中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严格作出结论。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作出认定结论做到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建立并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每一件工伤案件按照经办人提出拟办意见、股室负责人复核、工伤领导小组讨论、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逐级审批负责制度,审批程序健全,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在规定时限内将工伤认定决定文书通过现场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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