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聚焦“五严格”进一步规范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审核审批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办理退休39人。
严格执行政策。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人社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第一时间准确领会和严格把握国家出台的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把好审核关,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严格档案审核。在审核企业职工申报退休材料过程中,严把缴费、工龄、年龄“三关”,确保企业职工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申报正常退休企业职工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身份等相关信息,认真核查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对无企业工作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参保人员,特别在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上,一律坚持以原始档案记载为准,按照规定予以认定。
严格审批程序。在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经办人员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和退休政策的严肃性。
严格内控管理。为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大姚县严格实行分级审核制度,初审、复核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岗位之间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制约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发生违规审核。强化正常退休审批和待遇核算监管责任,规范统一退休审核政策、标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严格档案归档。对当月办理完结的退休人员资料和档案,及时进行档案整理,《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正常退休登记表》、单位报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身份证和户口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按照月份顺序,排序装册入档,并及时做好历年的退休档案整理归档工作,便于查询、检查和总结。(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红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