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牟定县脱贫人口等群体的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牟定县根据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规范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
一是加大开发力度,扩增岗位。结合全县实际需求,针对脱贫户和低收入家庭,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对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人员,应开发尽开发,以提高广大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收入,有效解决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问题。
二是严格人员审核,规范管理。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乡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名制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动态掌握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减变动和待遇落实情况。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及时兑补。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流程,统筹就业补助资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审核公示后通过一卡通将补贴发放至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卡中,确保补贴发放公开、透明、按时、足额、准确。
2025年1月,牟定县共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593人,发放金额47.44万元,实现了乡村公益性“小岗位”赋能乡村振兴“大能量”,鼓励更多的就业困难群众通过自身劳动获取稳定收入,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助推乡村振兴提档加速。(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习秋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