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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推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提高 技能人才薪酬待遇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作者:罗红全浏览量:

大姚县扎实做好推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工作,以工资集体协商为载体,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工作机制。11月1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县总工会召集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协商代表,召开集体协商会议,签订了《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明确:一是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充分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二是坚持职业发展与薪酬分配相配套。结合企业的织架构、职位体系、定岗定编、岗位评价、薪酬分配、绩效管理等因素,综合考虑岗位类别技能特点,制定岗位职级薪酬标准,使职业发展通道与薪酬分配相衔接;三是坚持统筹处理好工资分配关系。参考岗位测评结果、市场标杆岗位的薪酬价位,综合考虑企业岗位类别实际,合理确定技能操作岗位和企业内部其他类别岗位之间薪酬分配关系;四是在专业技能评价中设置奖励加分项,对职业技能竞赛类、工作表现类奖项按奖励级别加分,其中国家级、省部级奖项加分享受终身,集团(地市级)、股份公司(县区级)加分享受一年;五是开展专业技能等级评价。员工专业技能等级评价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到期重评。公司每年2月组织开展员工专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其评价结果运用到当年专业技能评价工资兑现;六是开展技能文化教育培训。重视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定期举办职工教育培训。设教育培训经费,并列入人工成本开支;七是设立技能人员工资的构成比例。高技能人员P6及以上,固定工资比例、绩效工资比例各占50%。

近年以来,大姚县扎实开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工作,上门服务企业,指导40家县属国有企业、4家产改非公企业在工资集体协过程中把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现在其中,引导企业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过程中,突出技能价值,积极探索开展技术工人薪酬专项集体协商,完善企业薪酬制度,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树立产企业与职工“同呼吸、共命运”的共同体意识,激发了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有力促进了大姚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红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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