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姚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建立“人社+法院+工会+司法行政”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机制,四力合一共同推动劳动争议纠纷的高效化解与源头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合法用工环境。
一是整合资源,助力劳动争议纠纷解决在诉前。推出三中心、五机制,构建多元调解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体制机制。全县成立大姚县“人社+工会+法院+司法行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县人社局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区域(行业)设立一站式调解中心,分别在工会、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检察+工会”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作机制,“人社+工会”劳动争议纠纷裁调对接工作机制,“司法行政+工会”常态化沟通会商机制。
二是完善制度,助力诉裁调工作长效化。建立诉裁调联席会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劳动争议速裁调数据、特色以及工作建议;注重争议仲裁、判前沟通,对于拟改变仲裁决定的案件,仲裁机构主动与法院沟通交流;每年召开分析研判会,各单位对速裁调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分析总结,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用制度、文件方式加以明确,持久深入推进,对存在的问题不足,研究整改措施,努力加以解决,有效解决速裁调衔接工作中的堵点与难点。
三是平等保护,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所有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大姚县在处理劳动争议调解平等保护用工企业与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注重其“诚信度”,始终保有“如我在裁”“如我在诉”的意识,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考虑,以最小成本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加大宣传,助力提升多元解纷认知度。充分发挥司法、工会、仲裁、法院、商会、行业协会等部门优势,共同加大法律宣传,提升劳动者选择仲裁、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的认知度,引导其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时优先选择调解方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红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