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专项资金,是参保人的“钱袋子”,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项措施扎实推动健全社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建制度,做到业务经办流程制度化。实现按照经办业务“一岗双责”的原则,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经办模式、业务流程和管理方式,制定了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和业务经办流程,规范自身行为,确保内控机制有效落实。
强监管,做到财务基金发放安全透明化。对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通过业务系统经办,经业务三级审核审批后报盘推送至云南人社待遇统一发放平台,财务在系统中核查支付发放信息,经财务三级审核后,通过云南人社待遇统一发放平台三级审批推送至银行发放,杜绝手工报盘发放的安全隐患,做到上级直接监控每一笔资金支出,确保社保基金发放安全透明。
严排查,做到自检自查日常化。紧盯“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养老待遇,暂停发放人员和大额发放”等重点数据问题,通过云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静默认证”系统,最大范围的找出丧失待遇资格人员、疑似丧失待遇资格人员,协同医保、卫健、民政、公安、法院等多部门,形成常态化的数据比对和数据核查机制,实现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模式的转变。各经办人员通过一体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比对核查管理,形成切实高效的认证管理模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走过场,不讲人情。
常警示,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监管常态化。常态化组织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增强经办人员法纪意识和风险意识。组织经办人员观看社保基金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加强警示教育,时刻绷紧社保基金安全这根弦。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及时把发现的问题摆上桌面纳入整改范围,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下发通知责令限时整改,将发现的基金监管风险化解在县、乡业务经办的各个环节中。从源头上筑牢基金“安全墙”,防范社保基金系统性风险,提升了社保基金管理能力。(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