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社局扎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这个案子真是办得又快又好!实实在在为我们解决了问题。”近日,在大姚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苏某与某公司负责人在仲裁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某公司同意赔偿苏某工伤补偿款124500元,一个月内支付完毕”,当事人苏某真诚地向仲裁员道谢。
在某公司上班的苏某因在工作中左手食指不慎受伤严重,要求公司支付其相应的工伤赔偿。但苏某多次和公司就赔偿金额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到大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经初步审查后,快速进行立案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公司为苏某参加了工伤保险,仲裁员认为案情并不复杂,因此经过几次协调沟通,最终促使双方于开庭前达成和解。
这些仅仅是大姚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个工作的小片段。近年来,大姚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收入等基本需求,不断满足劳动者在确认劳动关系、平等就业、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更高要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现体面劳动。仲裁院秉持着心中有热度的工作初心,强化内功,以便民为民为核心,不断规范办案程序,加快调解速度,提升服务质量,让群众感受到仲裁服务的温度。通过奋力书写公平“答卷”,筑牢“万家灯火”的幸福根基。
心中有热度,执法办案暖民心。仲裁员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群众的每件小事都当作大事来办,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难题、排民忧,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劳动争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当事人肯定的话语是荣誉、是信任、是赞许,更是动力、责任和担当,也鞭策着仲裁员们在提升仲裁服务的道路上奋力前行。
调解有速度,群众维权高效化。仲裁院畅通“绿色通道”,助力群众维权。针对因劳动争议陷入困境的劳动者,一律采用“绿色通道”,快立案,快受理、快审、快结,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充分体现“为民、惠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同时,坚持调解为主、调解为先的工作理念,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将“稳定劳动关系”与“依法维权”有机结合,在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更加精准、更多角度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服务有温度,仲裁审查规范化。案件调解成功后,仲裁员会及时对案件进行跟踪,督促双方如约履行义务。让劳动报酬、工伤赔偿金等不再是落在纸上的数字,让劳动者真正拿到属于自己的薪酬、赔偿款,切实肩负起为劳动者维好权、维实权的责任。截至目前,大姚县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执行率达99%以上。下一步,大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全过程,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柔性化解矛盾纠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劳动争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更深切地感受到仲裁服务的温暖!(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红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