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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创新建立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协调联动受理工作机制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0日作者:张磊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劳动争议仲裁“准司法”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两种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依法高效快捷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着力防风险、保稳定、促和谐,姚安县创新建立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协调联动受理工作机制显成效。

一是落实首问责任制。着力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熟练掌握受案范围、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明确涉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来电来访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要求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全部要求和所需提交全部材料以及获取申请文书样式的具体途径。

二是落实“一站式”受理。整合仲裁咨询立案窗口、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窗口,设立统一对外的劳动保障维权“一站式”服务窗口,由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联合办公,明确告知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的性质、职能、时效、程序、后果及风险等,根据当事人具体诉求和本人意愿,及时分流至劳动保障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办理。对申请立案材料不规范或材料不齐备,符合受案范围的,按规定发出补正通知,避免让当事人来回跑腿。

三是明确案件管辖分工。以有利于妥善快速化解矛盾为出发点,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维权途径;对于当事人意愿不明确、管辖范围有交叉的案件,按照疑难案件仲裁优先、违法案件监察优先查处的原则确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办理违法案件时,经调查后认为确有争议应当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告知当事人的同时,通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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