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社会救助从“保民生”向“防风险”“促发展”转变,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落实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
加强部门联动,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积极与乡村振兴、民政、财政、税务、残联等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强化数据信息共享,落实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资金,规范代缴资金申拨,并按规定做好业务和财务记账工作,确保了代缴政策全面落实。
及时更新数据,实施代缴精准到位。及时掌握困难群体家庭人员的准确信息,认真开展身份核实、数据比对、参保登记录入。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已认定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的人员和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按1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按2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确保困难人员不漏保、不断保,应保尽保。
开展宣传活动,狠抓工作质效到位。通过市、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采取微信群宣传、设立政策宣传栏、村(社区)现场发放政策指南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确保未满60周岁且持有国家一、二、三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员对代缴政策应知尽知,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应保尽保。2023年,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为困难群体代缴保费9522名,其中重度残疾人2028人、三级残疾人2161人、低保人员5324人、特困人员9人,共代缴金额115.5万元。
下一步,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充分发挥养老保险民生兜底功能,扎实推进政府代缴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助推社会救助“换档升级”。(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杞荣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