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社动态 / 县市动态 / 正文

禄丰市“四强化”提升调解仲裁工作力度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作者:杨建伟浏览量:

多年来,禄丰市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方针,多举措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制度,不断提升调处质效,大大提高了服务群众水平,有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强化法律宣传。借助社会保险“康乃馨”行动政策宣传之机,深入企业、社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宣传资料,把劳动人事法律法规送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手中,使用人单位、劳动者多渠道掌握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常识,对有争议的劳资纠纷能通过仲裁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强化源头预防。一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统一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调解工作流程,执行统一文书样式,推动基层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仲裁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质效。始终坚持将强化业务素质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不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案件讨论,提升案件处理的能力,提升仲裁专业化水平,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借鉴“枫桥经验”,推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高质量完成。三是建立调解机制,按照“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的原则,通过收案先调解、立案再调解、庭审三调解、裁决前再调解的调解工作机制,开展多元化、柔性化调解,把职责前移,把工作前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服务意识。一是秉持“小事不出镇,大事不出市,矛盾不上交,事情不扩大”的工作原则,加强市、乡两级上下联动,让群众少跑路,有效解决其在劳动仲裁维权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为方便群众,制定告知卡,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有仲裁要求事项,同时建立快速立案制度,对涉及外出务工人员、因工致残人员等特殊情况的仲裁申请,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最大限度缩短时间,以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强化争议调解。调解是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的重要手段,既可以化解矛盾纠纷,又可以避免争议的升级。坚持“先庭外,后庭内,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及时和企业或基础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沟通联系,就近及时调解,把各种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截至目前,禄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4件,涉及劳动者134人,以上年同期相比持平,涉案金额506.92万元,同比增长5.15 %,其中不予受理15件,仲裁调解108件,仲裁裁决11件,仲裁结案率为100%,调解率为98.29%,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建伟)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系统运行维护: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电话:0878-3399821

网站信息发布: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科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8-3369165

滇公安备53230102000449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08101678号-3  网站标识码:5323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