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下降风险,楚雄市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好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工作,让他们稳定就业持续增收。
一是扎实推进转移就业,持续稳定外出务工规模。劳务协作促省外转移。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劳务协作对接,促进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转移就业协作,统筹劳务协作地人社部门、用工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力量,建立“省外用工需求信息库”适时向全市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推送,促进有意愿、能外出的劳动力赴省外实现高质量就业。搭建供需桥梁促就近就地就业。推行“政府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项目+就业”的工作模式,多渠道开发本地就业岗位并建立“本地用工信息库”,搭建起就业供需桥梁,让无法远行的劳动力实现“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就业不离家”的就业愿望。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劳务协作洽谈12场次,签订劳务合作框架协议和劳务合作协议15份,开发省外优质用工企业245户优质岗位2.56万个,举行线上线下招聘会60余场次;发布市内用工信息20期,提供岗位15000个,让每名脱贫劳动力至少获得3个以上的高质量就业岗位信息。
二是搭建多元化就业载体,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持续稳定岗位、扩大就业,吸纳更多脱贫家庭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稳定就业。2023年,全市18家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1850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22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与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开发包括护路员、保洁员、巡河员等工种在内的乡村公益性岗位950个,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筹集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待遇。
三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着力打造创业贷款、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创业扶持体系,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明显。2023年以来,全市共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计0.22亿元,成功扶持234人创业,带动就业360余人。建成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示范园1个,实施千名农民工返乡创业计划,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按照带动就业人数核发5000—10000元的创业补贴。
四是因人施教抓培训,提升技能促就业。把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摆在突出位置,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整合农业、扶贫、经信、发改及工、青、妇、残联等群团组织资源,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抓技能提升培训。2023年以来,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5567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培训2503人次,涉及资金130万元。
五是扎实落实就业政策,全力筑牢民生底线。加大针对脱贫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落实力度,鼓励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返乡创业。截至目前,共为2495名脱贫劳动力核发省外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合计196.18万元;累计为59名脱贫劳动力核发一次性创业补贴32.45万元。
六是用心用情做帮扶,助力新成长脱贫劳动力尽早就业。依托“市镇村”三级就业服务工作队伍,通过走访摸排、电话交流、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摸清其就失业状态、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精准提供“1311”服务。2023年,楚雄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有66位来自脱贫家庭,通过2轮的精准服务,已经有39位脱贫家庭毕业生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等途径实现就业。
七是加强防返贫监测,筑牢返贫防护网。将脱贫劳动力作为就业工作的优先保障对象,健全就业防返贫监测机制,发挥农村劳动力信息系统的监测作用,调动“市镇村组”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力量,开展动态监测,牢牢守住不因为就业问题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