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为切实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双柏县聚焦重点、强化落实,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见实效,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
一是聚焦“应保尽保”,在参保扩面上发力。制作符合县域群众需求的政策宣传材料和电视宣传短视频,选练出一批政策熟、业务精、服务优的社保服务先锋队,利用跨部门大数据信息资源和网格化入户排查,摸清参保底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和参保引导,用群众语言讲清算清参保险种、缴费高低、缴费年限长短与享受待遇的联系,引导高档次标准进行缴费或参加保障性更强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3年7月,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26万人,提高缴费档次1881人。
二是聚焦“应缴尽缴”,在续保缴费上发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税务局协同配合,年初及时组织召开保费征缴专项工作会议,明确征缴工作责任,将指标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村(社区),紧盯征缴目标、严把时间节点,执行每周调度机制。同时,税务部门畅通微信、手机银行等线上缴费渠道,提升缴费便利度。截至2023年7月,双柏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缴费6.10万人,续保缴费率达85%,保费征缴工作正在持续稳步开展。
三是聚焦“应代尽代”,在社保帮扶上发力。双柏县延续困难群体帮扶政策,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为困难群体代缴保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民政、残联、乡村振兴、财政等相关部门,健全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精准掌握重残、三级残疾、低保、特困、返贫致贫等困难人员数据,确保符合代缴条件人员100%参保登记、100%按政策规定代缴保费、到龄人员100%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截至2023年7月,全县代缴困难群体人员保费4487人,合计50.38万元。
四是聚焦“应发尽发”,在待遇保障上发力。每年年底将次年到龄的参保人员数据下发至乡镇、村(社区),提醒督促即将到龄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按时缴清保费和办理领待手续;每月对超龄未领待人员清理核查,“点对点”做好提醒跟踪;定期开展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数据比对工作,对长期卧床、空巢、高龄、残疾、失能等特殊群体由社保服务先锋队上门认证,确保待遇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23年1至7月,双柏县共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4653人次2262.90万元。(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