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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三措并举”推进养老待遇发放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3日作者:王羽婷浏览量:

大姚县把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作为保基本、兜底线的有力举措常抓不懈,狠抓影响待遇发放的人员调整、信息变更、资金申请、数据推送等关键环节,加强上下衔接沟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有力保障各项社保待遇发放“不少一分、不漏一人、不晚一天”。上半年累计发放机关养老定期待遇11838.31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定期待遇4777.5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定期待遇4020.32万元。

规定时限,做到按时发放。每月15日前发放机关和企业养老定期待遇,每月20日前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严格督促经办人员“倒排工期”,待遇发放日前两天完成数据推送,前五天完成人员增减等信息变更,提前一个月申请待遇发放所需资金。同时,建立了待遇发放失败业务信息反馈处置机制,为各项待遇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奠定了坚实基础。

精准核算,做到足额发放。不折不扣执行社保待遇发放政策规定,对于新领待遇人员,逐人核查出生年月、工作经历、参保时间、缴费年限等档案资料,严格按照政策标准核算待遇,全面落实三级审核把关,做到了待遇核算精准。根据人员增减和待遇变化,充分考虑待遇发放新增因素,及时足额申请所需资金,做到了待遇发放不少一分。

详细核实,做到精准发放。一是建立丧失社保待遇领取资格人员实时报告制度,通过社区工作人员跟踪了解社保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状况,每月5日前上报辖区内丧失社保待遇领取资格人员情况。二是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凡举报他人冒领待遇,经查证属实的,立即停发待遇,形成人人参与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社会共识与行动自觉。三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社保系统内部各种险种之间数据信息共享和数据实时更新,实现与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对接,做到数据信息每月实时比对更新,动态、精准维护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数据库,实现社保待遇按月精准发放。四是着眼堵塞重复领、死亡冒领、“假人”骗领、服刑人员违规领等漏洞,按照“外部比对与内部比对”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执行待遇发放数据比对机制,每月在待遇发放之前,坚持通过全国社保信息比对系统比对领待人员信息的同时,各险种之间协同核查,有效杜绝了死亡冒领现象,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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