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加大对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突出违法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双柏县采取四个强化措施,开展严厉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非法用工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专项行动之基。成立双柏县严厉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非法用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双柏县开展严厉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非法用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对象、整治内容及整治时限,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营造社会知晓率。采取集中设点宣传、发宣传资料、出板报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联合教体、市场监管、公安、文旅、检察院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力量深入招用人员较多的娱乐场所、洗浴服务、餐饮酒店、建筑施工、汽车修理、小作坊、乡村砖瓦窑厂等劳动用工主体以及劳务派遣单位等重点行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非法用工行为。充分利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劳动保障、公安、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推行投诉举报接待首问首管制,及时受理办理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非法用工举报投诉,依法及时受理使用童工、强迫劳动和涉黑、涉恶限制劳动者人身自由等违法案件,对强迫劳动、使用童工、涉黑、涉恶限制劳动者人身自由等非法用工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四是强化相互借鉴,构建长效机制。注重相互学习交流,相互借鉴好的工作方法、措施,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严格特殊工时制度审批、集体合同审查、人力资源市场监督检查等工作中,严格审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从源头上遏制童工产生。定期研判当前形势,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同时,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建立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未成年人用工备案制度,逐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截至日前,检查141户次,其中,建筑企业56户、住宿餐饮业64户,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21户,涉及职工316人,发放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个人)禁止使用(介绍)童工就业的告知书》141份,未发现强迫、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董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