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树牢“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的服务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盯住重点群体和重点对象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将更多人员纳入更高保障水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养老待遇。
一、结合全民参保行动高位推动“两个行动”。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基本养老保险全民参保行动和扩面增效行动纳入全县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每周重点关注和督促事项。从县级层面出台《大姚县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方案》《大姚县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同时按年度分别下达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目标任务,定期分析研判、纳入督查考评,有力推动了基本养老保险全民参保行动和扩面增效行动。目前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1.6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5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9.07万人。
二、结合激励政策措施重点聚焦“两个群体”。一是激励村(社区)“四职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把全县129个村(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文书,村监委主任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让全县“四职”干部的养老保险问题均得到“双重保障”(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由县财政保障,养老待遇水平得到更高保障)。二是激励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认定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对象,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完成缴费的人员,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中给予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年缴费额40%的缴费补助。实施激励政策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得到大额提高,个人缴费负担大大减轻,养老保障水平得到提高。以2022年最低缴费档次计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由原来的1000元/年(部分失地农民)、1300元/年(完全失地农民)提高到3814元/年。
三、结合“康乃馨”行动不断优化“两个服务”。一是充分发挥全县13支社保服务先锋队“三出三进三深入”优势,针对重点对象开展社保参保服务。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客货运司机、种养殖大户、实现稳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在全面开展扩面增效摸底调查并建立扩面参保实名库的基础上,组成6个工作组直奔一线开展政策宣讲和参保服务,积极引导和帮助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群体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占比。目前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54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11.8%,其中: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5712人。二是充分发挥社保服务“康乃馨”品牌效应,针对重点问题开展社保经办服务。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事项延伸至乡镇经办,同时对乡镇社保业务经办人员进行社保经办业务培训2场次,下沉便民服务新模式,方便参保群众就近就地参保缴费。开展“三出三进三深入”服务活动899次,其中:宣传宣讲政策57场次、接受咨询服务1000余人次、开展业务培训12场次。面对面、一对一帮助群众算清“养老待遇账”和“投入产出账”,提高群众认知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主动上门为老弱病残群体开展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等社保暖心服务15454人次,进一步提升社保服务“质感”和“温度”。(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