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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四举措”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5日作者:李爱珍浏览量: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秉承“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工作原则,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在调解仲裁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力求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劳动者的维权成本,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调解成功率。自2017年以来,案件调案解成功率从72.22%逐年提高至2021年的95.22%。

一是坚持四调、提高案件调解率。在案件办理中,禄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在收到仲裁申请后,对事实清楚的案件,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案前调解,调解不成,按程序立案受理,立案受理后,坚持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

二是健全完善仲裁工作制度,提高办案效率。禄丰市健全完善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受理登记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回访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庭前预审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调解工作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裁审衔接工作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分析统计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庭审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日常管理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送达10项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不断提高了案件办理的质量。

三是做好案件预审,不断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对案情复杂、疑点多、证据材料不充分的案件,在庭审前由首席仲裁员召集组庭人员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找准问题,拟定庭审提纲,在庭审中做到有的放矢,强化仲裁员对政策法规的学习、练就办案硬功,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案件调解成功率。

四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指导。结合当前开展的“四万三进”、“法治人社、志愿青春”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深入企业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加大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及培训次数,提高基层调解组织人员能力素质。由4名专职仲员联系12户企业,进企业开展普法讲座,送政策送法律送案例入企业,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增强调解组织、用人单位对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和运用水平,正确引导劳资双方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截至2022年11月30日,禄丰市共接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4件,其中不予受理11件,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3件,涉及劳动者123人,结案率100%,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86件,立案调解率为69.92%,以裁决方式结案37件,涉案金额为482.11万元,立案受理案件及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案件综合调解率为96.01%。(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爱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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