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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社局积极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6日作者:李天生浏览量:

按照国家关于规范整治“双减”工作要求,禄丰市人社局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的职能、职责,积极协助配合市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成员单位,在全市辖区内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减轻在校学生负担。

一是建机制、严审核。在清理整治过程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重点清理培训机构在师资要求、招生规模、场所条件、设施设备、办学行为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结合全市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把控审批程序,对于不合规的立即进行清理,对存在问题的限期进行整改。

二是强监管、严规范。为有效杜绝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高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清理整治过程中,依法依规要求培训机构提供相关部门审批依据,严肃查处培训机构违规收费和退费行为,并督促建立学费专户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行为发生。

三是明职责促规范。通过清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由市教体局牵头负责,人社、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督促学校与教师签订师德建设责任书,责任书明确教师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条件;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违规套牌办学行为,严肃查处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教学以及有偿家教等行为。

四是抓整改、固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监机制。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常管、常抓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禄丰市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禄丰市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规范办学,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做到“双随机”“一公开”。做到隐患早排查、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处置。

自2021年9月以来,共对全市47所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治理16轮次,组织出动人员246人次。截至2022年3月,共注销23所培训学校,目前现存的24所校外培训学校均具备办学资质,不存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禄丰市人社局  李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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