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发〔2021〕64号文件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精神,推动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全面完成特殊群体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进行政府代缴保费工作。
双柏县按照文件要求对返贫致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症残疾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城乡居民缴费最低标准为其代缴保费。为做好帮助特殊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抓,组成工作专班,指定专人,同时积极与县民政局、县乡镇振兴局、县残联协调,按照各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加班加点经比对和乡镇核实比对。全县2021年9月低保特困重症残疾人员 10967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县级财政代缴 4691人,符合省级财政代缴的重症残疾676人;不符合代缴5600人(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53人,已领取养老金4075人,在校生1468人,已死亡4人)。截至11月,全县共为低保对象4506人和特困对象185人特殊群体进行县级财政代缴保费共计469100元。
下一步,双柏县将继续加强社会保险民生工作,解决好特殊群体的缴费难问题,为助力乡村振兴添砖加瓦。(双柏县人社局 李娅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