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好公益性岗位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助推作用。双柏县不断强化政策落实、强化规范管理、强化督查检查,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退岗有序”的机制,科学开发、控制公益性岗位规模,帮助就业困难群体、“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农村脱贫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
一是强化动态管理。按照谁开发、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大聘用人员的管理责任,及时调整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防止出现人岗分离、有岗无人、冒名顶替、虚报冒领、“人岗不相适”“只领薪、不履职”骗取岗位补贴的情况发生,积极做好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监测,确保脱贫劳动力、边缘户和易脱贫户劳动力就业动态清零。
二是严格执行政策。按照省州有关公共服务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聘用、安置和管理工作,开发使用部门严格按“因村设岗、因需设岗、总量控制、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安置,进一步明确聘用人员岗位类别、岗位职责(工作职责与工作区域)和补贴待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考核管理,全面掌握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职情况。
三是强化督查检查。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涉及行业部门资金聘用人员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规范要求适时开展督查考核。对存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不合理、管理使用不规范、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岗位补贴资金的乡(镇)进行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全县公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01人,乡村公益性岗位2013人,其中人社部门开发287人,有效促进就业困难群体、“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农村脱贫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双柏县人社局 李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