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顺应就业形势变化,细化工作措施,紧紧围绕转移就业“五个一批”,坚持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立足优质服务,就业形势整体良好,为巩固脱贫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完善劳务输出机制,带动就业。巩固上海、昆明2个驻外劳务工作站,13个县、乡劳务工作站,择优引入8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作配合、共享联动,畅通县、乡、村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完善就业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发布一期用工信息,组织一场招聘活动,输送一批务工人员。1至8月,共组织点对点劳务输出16批次,1792人,包机一架次,包车81辆,带动转移就业5530人次。
打造劳务协作基地,扩大就业。强化劳务协作,与上海市嘉定区持续深入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与浙江省长兴县、浙江省永康市、福建省厦门市、广东省鹤山市等地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发挥劳动力供求互补性优势转移就业。与中智公司建立劳务输出合作基地,开展境外劳务合作项目。上半年在县城易地扶贫搬迁小康苑集中安置点组织“浙江省永康市重点企业赴大姚县劳务对接专场招聘会”和“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助力云南省大姚县乡村振兴对口支援暨厦门市集美区劳务协作专场招聘活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脱贫劳动力、金碧镇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县职教中心2021年度毕业学生等600余人前来求职。招聘会共发放《大姚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手册》、岗位信息等宣传资料1200余份,达成就业意向100余人。
培养劳务经纪人,推动就业。按照《大姚县关于培养劳务经纪人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把外出务工优秀代表培养为农村劳务经纪人。目前,共培养劳务经纪人154名,其中乡镇级劳务经纪人25名,村级劳务经纪人129名,形成“典型引路”,有效解决了劳务输出中精力不集中、政策宣传断层、就业服务不到底、外出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加大资金保障,促进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补助政策,2021年1-8月,共兑付2020年度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2154人,165.65万元;兑付2020年度组织劳务输出补助21.59万元。兑付2021年度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584人,42.9万元。认真落实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政策,扶持不同群体创业就业,发放2021年度创业贷款251户,4860万元,带动就业744人。
分类施策安置,帮扶就业。通过政府引导、社会主办、市场运作,运用“企业+扶贫车间+脱贫户”的模式,正常运营就业扶贫车间12个,吸纳因照顾家庭、照管生产等不能进行“长途”转移的农村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486人(其中,脱贫劳动力85人)。开发城乡保洁员、扶贫信息员、就业信息宣传员、巡河员、生态护林员等城镇公益性岗位25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1220个,托底安置“三无”农村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帮助农村“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提供“保姆式”服务,稳定就业。一是克服疫情影响,为外出务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务工前组织体检,人社干部和医务人员全程陪护,实行“保姆式”服务,组织“点对点”输出,不断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二是强化输出后续跟踪管理,安排专人保持和输送企业的联系,适时了解务工人员的情况,及时为他们解决困难,稳定就业。三是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员和镇、村干部作用,解决好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问题,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就业。(大姚县人社局 陈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