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8月9日下午3点,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在姚安县人社局门前响起,原来是一名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到姚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赠送锦旗。
姚安县栋川镇东街社区居民陈永军,于2020年1月2日到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担任专业扑火队员,2020年3月26日,在扑救山火过程中不慎跌落约4米多深的山箐,造成腰部L1、L2椎体压缩性骨折。之后,陈永军所受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因单位未为陈永军办理工伤保险,陈永军一直未得到相关赔偿,加之受伤后没有工作,生活陷入困境。2021年6月24日,陈永军向姚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姚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审理,经审理后认为,陈永军工伤并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其主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劳动能力鉴定费的仲裁请求均有法律依据,合法权益应该得到维护,所以依法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单位支付陈永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劳动能力鉴定费5项费用共计151946元。
收到裁决书后,陈永军非常高兴,与自己的亲属3人一起到姚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赠送了一幅写有“真情为民服务,依法公正裁决”字样的锦旗,向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姚安县人社局 高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