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5月1日国务院发布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来,禄丰市积极展开《条例》的宣传落实工作,通过学法讲座、普法宣传、人社窗口服务、项目工地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工知晓如何应用法律法规依法维权,进一步明确用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提高企业对规范用工相关规定的知晓率,强化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在全市积极营造“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愿欠薪”的氛围。同时,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持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的惩戒力度,督促使用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因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引发群体信访事件。
通过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日常督促监察,2021年1至6月,全市建设领域用工企业按相关文件规定比例缴存保障金2001.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591.64万元多缴存1409.46万元,同比增238.23%。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及时缴存,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了保障,为维护禄丰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禄丰市人社局 武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