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社动态 / 县市动态 / 正文

楚雄市人社局:以数字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2日作者:许冬梅浏览量:

2020年5月1日,国务院公布并施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了让《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呈现在广大农民工朋友面前,楚雄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崇福身体力行,带头学习《条例》并以“1381114”数字对《条例》进行解读,希望解读过的条例更能走进农民工的心里,让他们专心工作,不再“忧薪”。

“1”代表以农民工工资为主线,围绕规范确保农民工工资不拖欠;“3”为压实三方监管责任:即行业监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监管责任;“8”是指执行“六制一金一名册”八项规定的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即: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制度、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月编制工资名册。“11”是明确十一种监管手段,即:举报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开展监察巡查)、约谈、通报、责令整改、法院强制执行、联合惩戒(黑名单)、公开曝光、公安审查、处分、追究刑事责任。“14”是指明确十四种情形的相应处罚,具体又可分解为“33431”,即《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3种情形、第五十五条规定的3种情形、第五十六条规定的4种情形、第五十七条规定的3种情形以及第五十八条规定的1种情形以及相应的处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经过数字解读与串接,脉络更加清晰,既有利于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记忆、使用及指导工作开展,又有利于让农民工等广大群众更直观理解和把握条例有关规定,做到心里有谱、投诉有门、理性维权。(楚雄市人社局 许冬梅)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地图】

系统运行维护: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电话:0878-3399821

网站信息发布: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科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8-3369165

滇公安备53230102000449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08101678号-3  网站标识码:5323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