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掀起党史学习教育高潮之际,禄丰市人社局结合全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和安排,以维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权益为出发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根据制度相衔接、普遍有保障、待遇有提高、资金可持续的发展目标,四项措施全力抓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获得参保补助,享受养老待遇,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被征地农民,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禄丰市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家宏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局领导联系乡镇分工抓好工作指导和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社会保险中心,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资料收集、工作调度等日常工作。
二是深入宣传引导。在市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压实社区、村委会主体责任,深入村组宣传发动,按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工作流程,集中一段时间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再宣传,扩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制定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一是以户为主体确认参保补助对象,经村民小组初审认可,村(居)委会、社区认定后,逐级在各村、组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二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社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单位对符合享受参保补助人员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及时上报市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乡镇在身份认定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市社会保险中心上报被征地农民享受政府参保补助资料,市人社部门根据符合参保补助人员情况,及时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按照征地农民选择参保险种和失地类别,在9月底前完成资金兑付工作。已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被征地农民,按补助标准一次性兑付,未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按标准逐年兑付,确保按时完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资金兑付。
截至目前,禄丰市已累计兑付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5029人4178万元。到2021年底前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对新增的被征地农民及时纳入参保范围,并建立长效机制,增强被征地农民的幸福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禄丰市人社局 江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