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人社局“四个确保”强化工作措施,抓实抓细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权益。
一是核查到位,确保参保信息动态管理更精准。年初以来,县人社局积极与县残联对接,每月调取残疾人员信息,对残疾人的残疾等级、生存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比对,把疑似未参保的残疾人和年满55周岁的重症残疾人名单下发至乡镇,由乡镇进一步核实,经核实符合条件参保的及时通知本人办理参保,确保符合条件参保的残疾人“应保尽保”,确保符合条件领取养老金或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待遇的人员“应享尽享”,参保人残疾等级变化等的及时变更维护信息,确保残疾人参保信息动态调整且精准无误。
二是加大宣传,确保群众知晓养老保险政策。充分利用乡镇“赶集日”集中宣传、县乡村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播报等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开展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把重症残疾参保人享受的政策讲清、讲透,不断拓展政策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三是依法依规,确保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到位。按照《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每年为16至59周岁的重症残疾参保人代缴200元保费的政策。今年以来,共为958名重症残疾人代缴保费共计19.16万元;对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参保人,除省财政每年代缴200元的保费外按月落实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残疾养老补助108元,目前,全县有236名重症残疾人享受了此项优惠政策,每月发放养老补助25488元。
四是优化流程,确保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到位。加强对县乡社保经办人员的业务政策培训,定期督查服务群众的工作流程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与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提升为残疾人服务专项行动,为重度残疾人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养老保险经办服务,采取承诺办结制进一步简化手续,转变经办窗口工作作风,切实为广大残疾人提升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养老保险服务。(双柏县人社局 李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