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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实行省级统收统支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作者:王志全浏览量:

近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并明确提出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管理服务、统一激励约束机制的“七统一”要求。省级统收统支的实施将更有利于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均衡各地基金负担,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也为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打下坚实基础。(楚雄州人社局  王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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