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政策,积极推动和支持我州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纾解企业困难,支持和稳定扩大就业。根据《楚雄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方案》要求,州社保中心围绕抗疫减负目标,积极协调财政、税务部门,严把政策关,提前谋划,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截至3月11日,州本级完成首批大型企业2月已缴企业社会保险费费单位部分清退工作,其中清退32家大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93万元,清退28家大型企业工伤保险20万元。其余大型企业及中小微企业2月已缴社保费将按照既定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清退完毕。预计,全州将实际清退已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579万元,工伤保险194万元,所释放的千万红利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对于稳就业、稳企业具有重要作用,清退工作的有序开展,迈出了 “免减缓延降”系列政策落地落实落细的重要一步。(州社保中心 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