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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全面完成“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作者:浏览量:

我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老农保”)工作从1993年开始在楚雄市东华办事处、禄丰县一平浪镇开展试点后,1995年全州全面启动实施。2009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我州率先在南华县开展第一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简称“新农保”),2011年7月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简称“城居保”)),2012年全州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2014年2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有利于消除城乡差别,使城乡居民共同一个政策标准、共用统一服务平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广大农村实现了“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解决了“养老不犯愁”的后顾之忧。

由于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为切实维护参保人的利益,我州高度重视“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工作,2015年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新老农保”制度衔接的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通过两年多艰苦细致工作,经过认真清理核对,全州涉及“老农保”28.87万人中,信息准确的27.64万人,信息不完整的1.23万人。符合退保条件的1.77万人,符合并保条件的26.1万人。到2017年8月末,全州共下划制度衔接资金15185万元,其中,符合条件并保资金13678万元,符合条件退保资金1191万元,信息不完整资金249万元,符合条件领取待遇资金67万元,下划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确保“新老农保”制度顺畅衔接和平稳过渡。(楚雄州人社局 毕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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