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州委、州政府从2017年起,将军转安置工作纳入全州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楚雄州人社局、楚雄州军转办按照州考评办的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考核办法》,并采取实地考核和非实地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于2018年1月底前对全州10个县市和68个州级单位军转安置工作开展了量化考核,考核考评结果令人满意。
一是贯彻执行军转安置政策到位。2017年计划安置的10名转业干部和1名随调家属到单位报到后,接收单位严格按政策,及时为转业干部明确了相应的职务,办理了公务员登记,并按相应的职级套改公务员工资,办理了“五险一金”。二是转业干部对安置结果十分满意。2017年计划安置的10名转业干部和1名随调家属全部安置在州级党政部门或参公单位,他们对军转部门的安置和接收单位的安排十分满意。三是接收部门充分发挥转业干部的特殊作用。2017年接收的10名计划安置转业干部到单位报到后,全部安排在重要工作岗位上培养锻炼,继续发扬军转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和干练果敢的优秀品质,充分发挥军人的特殊作用。四是由于我州安置的军转干部“低年龄、高学历、硬经历”,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工作作风硬,适应能力强,深受接收单位的青睐和好评,军转干部受欢迎程度越来越高,所有州级部门都有接收军转干部的需求和意愿,军转安置工作又迎来一个“温暖的春天”。(楚雄州人社局 杨凤亮 杨朝福)